
4. 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 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1款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2款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4款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在协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注册工作时发现,证书持有者中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根本不具备此项考试报考资格,请各市人事局与发展改革委员会密切配合,在今年的报名审查工作中严格把关。
六、报名工作
(一)2008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7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2008年1月4日,报名网址:
http://www.jsrsks.com.cn.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OA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事局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人考中心函[2007]43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从2008年开始,将调整全国性考试报名数据库结构,增加部分报名信息项(详见考前规则中表结构设置),请各考区严格按照新的要求采集报名信息。
(五)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于2008年1月7—11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工程咨询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一)无论是信息库还是准考证,对于考生姓名中出现的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显的错别字,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并做好有关更正记录,及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报名信息总库。
(二)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可以自行更改。
(三)考生的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四)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各市自制,备查)。
八、教材征订与培训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2008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将采用新版考试参考教材,新教材分为4册,即《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和《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原《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内容,分别并入上述4册的相关章节。报考条件和报考科目不变(仍考五科)。目前教材发行工作即将开始,请至省工程咨询协会购买。关于考前辅导,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2326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