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四)考试使用2006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各地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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