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价格应当说是具备一定发展潜力和专业辐射力的。从工程综合价格所表达的工程工作内容来讲,综合价格可以是目前基础定额分项工程的价格、费用综合,还可以是多个分项组合的概算捏合式综合价格;可以是分专业化施工的综合单位工程量的综合价格(如土石方工程中挖运每立方米土石方的综合价,砌筑工程中砌筑每立方米或每平方米砌体综合不同部位的综合价,综合钢砼结构各部位的每平方米模板搭拆综合价、每立方米砼拌制浇捣综合价、每吨钢筋制安综合价等等),还可以是单位建筑面积的专业工程综合价格表达(如单位建筑面积的砼工程、模板工程、装饰工程、砌筑工程等的综合价格)等等。从工程综合价格所包含各项费用(费、利、税)的计取来看,各项费用的计费基础可以是多方式、多可能的------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以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含量为计算基础,甚至以工料机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等等;各项费用的费率值随工程类别、专业、性质及施工特点不同,也可以是多费率、多起伏、高竞争度的------不同工程类别不同费率,不同专业分部工程不同费率,同一类别分部分项工程不同施工环境不同费率,均不妨为可选的竟费方式。然而,这里所讲的分专业、多费率,并不是一味地“分”、“多”才好,统之有道、分之有理,视具体情势统分结合,才能做到小步快跑而不失理性。建立全角度、全方位、全开放型的个案全动态状工程综合价格,不仅是突破旧的传统计价模式束缚,迎接市场经济新形势新变换的迫切需要,而且是保持工程定额的规范、合理性,维护定额管理的科学、严谨性的客观要求。
有人说综合价格是预算定额的翻版、是单位估价表的照搬,这种认识未免有点表面化了。首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的“价”因子是固定于定额“量”因子之上的,“价”要附着在“量”上并不定期(5至15年)地“粘贴”,以构成新的所谓预算定额或估价表,而在两次“粘贴”间的固定期内,其“量”“价”合二为一的书面“定额”值是不容半点松动的,其牢不可破性正是体现了定额(准确讲是预算定额)的规定性、法定性、强制性或指令性特质。反观工程综合价格,自打其开始施行之日起,其价格因素便是一个由当时、当地、当事者之间确定的游离因子,综合价格中的书面“价”值自始至终是一个可拆换、可开合、可涨落的游标,随时随地准备映应工程本身施工、经济及其所处市场等的多重变换。其次,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的“价”因子只能确定其颁布时事先预定期的工程直接费,距离确定当时、当地、当事者工程的最终造价值,还需经历费用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式表、人工调差规定文件、材料调差规定文件(主材、辅材又各自有不同规定文件)、机械调差规定文件等多道“加工”,其中费用部分的规定更是层层置防、步步设陷,等到达了最后目的地,其造价值不算是“面目全非”,也却是“鼻青脸肿”的了,很难辩明该造价值之虚实、真伪。再看综合价格,在工程管理费率、利润率及其计取基础事先确定的基础上,这些自综合价格开始执行之日起便已基本确立并以数学模式定型,只要当时、当地、当事者工程工料机价格一旦确定(这些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本要素),即刻便确定其具体专业、具体部位、具体项目、具体单位的综合价格,工程量清单上工程量与其各对应项目工程综合价格的乘积加总,便形成工程总造价,其直接、机动、灵活性可见一斑,全无所谓“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费务条块规定”、“人工、主辅材、机械调差文件”、“计价程式”等繁文缛节的再现。
这样,工程定额、工程预算定额、工程综合价格三者便分别区分开来(见表2对比),工程定额(即基础定额)----“量”的基准; 工程综合价格----“价”的标示;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费用定额----逐步淡出,或改为以参考性资料、指标性信息的形式来出现。
l 工程计价标准模式展望——以“质”论“价”, “量”、“价”分离
建筑业计价改革即将迎来二十周年之际,如何促进工程计价理论的发展,加大计价依据的改革,辨识构成工程造价各组份间的相互关系,制定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的计价依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要课题,而重建“适应国情的、面向新世纪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我们的改革不是隔绝历史,也不可能另立炉灶、从头开始,更不可能企盼一场“急风骤雨”便一蹴而就。“循环往复,螺旋上升”是任何反应实践发展的理论,及适应理论指导的实践所不可躲避的发展规律,我们不能因为“循环往复”而惰于时变、悔不当初,更不能因为“螺旋上升”而飘飘欲仙、乐不所支。工程计价改革涉及的不光是技术、经济、管理的知识运用与更新,还有待观念、意识及品格的所谓“EQ”培育与再造。
工程概预算专业领域有关工程计价依据改革课题的探讨与争论,已有十多年时间,就其各方理论的系统形成及其实践的实施效绩,尚处于初级的试验摸索阶段。相对于已有近九百年历史的定额管理理论,相对于施行了近五十年的我国工程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相对于确立了近二十余年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各式工程计价依据改革设想与实践的粗浅与不完善性,是自然的、可以理解的。故此我们便可以更直率、更大胆地在我们本身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时期,设想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框架系统,并随时准备映应多端变换的市场发展情势,不断充实、完善及发挥系统的理论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工程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利润)计费基础及其费用值测定的不同,是直接影响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一个老问题。首先是费用的计费基础,以往预算定额管理体系的计费惯例是:建筑工程的各项管理费用是以工料机直接费为计费基础,利润则以计取各项费用及汇并工料机调差后的工程造价值为计费基础;安装工程是以人工费为计算各项费用及利润的基础。其次是同级别取费的费率值,以往的预算定额管理体系的费率差别是:建筑工程划分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装饰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市政工程划分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道、桥、防洪堤防、给排水构筑物、机械土石方)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给排水、燃气、集中供热、人工土石方);另有安装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等共计五大类十一分类,但从费率值测计办法上主要还是分为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和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工程。现今的工程综合价格计费体系是:费用总的规划为管理费和利润,其中管理费不分建筑、市政、装饰、安装等,均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测算、计取,利润则以工料机直接费加管理费后的合计值为计费基础,且同类别工程不分专业性质,其管理费率、利润率一致。计取费用后汇合工料机费一并构成单项工程综合价格。
即工程综合价格=[人工费×(1+管理费率)+材料费+机械费]×(1+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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