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有关事项另文通知。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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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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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土地 |
4. |
01.土地登记代理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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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代 |
考4科 |
人 |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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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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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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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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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1.土地登记代理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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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2科 |
人 |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六、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个别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为考生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代报考者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
七、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普通函数计算器(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由考场统一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62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缴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留存5元,其余经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
九、需购买培训教材及愿意参加培训的考生,请直接与四川省地籍地政中心联系,电话:87031010,联系人:张萍。
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国土部门共同领导,各有侧重,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在组织报名及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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