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工程师
|
二级建造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注册室内设计师
|
网校在线培训
城市规划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注册咨询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注册建筑师
|
土地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注册质量工程师
| 建筑论坛
土地登记代理人
资讯快报
|
报考指南
|
法律知识
|
理论与方法
|
地籍调查
|
土地登记实务
|
综合辅导
您现在的位置:
鲁班之家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综合辅导
>> 文章内容
在土地利用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能否重建扩建
土地登记代理人
2008-5-7
保存本文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页
不得重建、扩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编:xinsui】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Web
www.lubanzj.com
【
设为主页
】【
大
中
小
】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回到顶部
】【
关闭此页
】
相关文章
·
农民因买卖继承房使用权发生转移应办理什么
·
在土地利用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能否重建扩建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
国土部门不得登记的土地类型
·
综合知识考试辅导征地有哪些费用
·
综合知识考试辅导征用土地基本知识
·
综合知识考试辅导节约集约用地知识
·
综合知识考试辅导征收土地的程序
·
我国土地市场有三种运行模式
推荐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热门推荐
试题排行
经验技巧
最近更新
特别推荐
更多
报考指南
考试辅导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鲁班之家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1-2007 www.lubanzj.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