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项目经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原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建设管理部门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好报名汇总表(附件4)、登记表(附件3),4月7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15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点考场设置。今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杭州市区。
八、收费标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九、成绩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培训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 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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