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在报考条件初审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在报考条件初审结束后,即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初审人员的《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4月7日前报送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15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7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椒江。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地人事会同建设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今年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八、收费标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九、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2326699,教材征订(见附件6)由考生自愿选择。各县(市、区)于报名结束后将培训报名表、教材征订单统一汇总至台州市人事培训中心。
十、成绩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 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5.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预报名表
6.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相关表格请在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www.tzks.ne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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