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因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影响报名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报的,责任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次类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或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考试定于2008年6月21日、22日举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21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相关事宜
(一)首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交资格评审费每人80元,续考人员不再收取资格评审费。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时将资格审查费一并交纳。
(二)考试用书可参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相关教材,在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图集发行站(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院后门,联系电话:8855356、8867608)、新疆建筑书店(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58号,联系电话:2841227)及各地建筑书店均有售,请自行购买。
(三)网上打印报名表后,请报考人员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并在考前一周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地址及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11楼新疆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敏 8862883
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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