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2008年3月开始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审核
准考证领取 各市于2008年6月1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关于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建设局(委)、建管(工)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2005]19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建设厅和建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参与,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市人事、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到2008年6月21、22日进行。请各市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省辖市设置考点,具体设置办法待报名结束后确定。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自2008年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8年3月开始。在宁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考生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西侧)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4月14日~4月18日。各市的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时间安排、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建设单位可统一组织集体到报名点报名。
(二)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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