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报其他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如实填写的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增报专业考生);
(4)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5)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报名点要向考生公布考试报名及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与考生签订诚信协议,因考生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前规则模板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六)此次考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人事、建设部门要通力合作,抓紧做好考试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发动工作,共同做好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信息录入汇总、准考证发放等各项考务工作,并按工作计划及时准确地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有关报考信息资料。
六、其它
(一)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全省统一式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制作,请各市于2008年6月1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二)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三)教材征订
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各市在报名的同时应协调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
有关教材、考前培训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25-83200271;省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025-8446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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