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需填写专用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填涂报名信息卡一份,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各单位将本单位报名人员汇总后,携带报名人员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填写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7)一份于2007年8月8日至8月13日(双休日除外)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18室)审核报名(届时,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与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办公)。
相关要求
1、为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考生。考生之间也要相互转告。
2、信息卡由考生本人填涂,信息内容要和报名表一致,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3、审查人要在复印件及专业年限工作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考生除在报名表、免试表上及考生信息卡后粘贴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黑白大头像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同版备用照片,人头像要端正清晰,考生一定要按照此要求提供照片。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其报名。因照片不符合规定而影响了考生报名和考试,责任由考生主管单位承担。
四、考试收费、教材征订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有关考前培训、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请在报名时同时办理,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王雪梅 联系电话:3125653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3、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5、根据人事部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考试中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停考人员名单各单位可在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室(218室)查询。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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