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与免考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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