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是以2003年1月第一版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和现行建设工程监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监理实际工作编写的,大纲对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划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
科目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以及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并依据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熟练程度,以提高考生运用合同管理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了解:合同的公证与鉴证。
熟悉:代理关系;建筑工程一切险。
掌握: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担保。
二、合同法律制度
了解:合同的类别;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
熟悉: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转让与合同履行中的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的形式。
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要约与承诺;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了解:招标方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的监督。
熟悉:监理招标;勘察设计招标。
掌握:公开招标程序;施工招标。
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了解: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违约责任。
熟悉: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的有效期;监理合同的价款与酬金。
掌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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