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下)
一、内容提要:1、合同法2、物权与债权
二、考试目的和考试要求: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应考人员对合同法、物权与债权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形式,要约和承诺的概念,物权的概念、分类、效力、特征,所有权、共有、不动产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概念、分类,担保物权的概念和分类。
熟悉: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履行的规定、合同变更、合同转让、合同终止的有关内容,违约责任的概念、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法的概念、特征,物的种类,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三、内容辅导:本讲涉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节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合同又称契约,其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经济实力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3)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某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4)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各方都必须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当事人可通过诉讼、仲裁,请求强制违约方履行义务,追究其法律责任。
例题:下列关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又称契约,其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B、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C.合同是一方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D.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答案:C解析: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2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
(1)合同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合同法采取了约定优先的原则,即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依法定的规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在合同的效力认定方面,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2)合同法以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为原则。合同法规范的对象是交易关系,决定了合同法较之于民法的其他法律更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例题:下列关于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B、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行政法规C.合同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D.合同法采取了职务优先的原则E、合同法以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为原则答案:ACE解析: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不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行政法规。合同法未采取职务优先的原则
3、合同的分类(掌握) (1)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可将合同分为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典型合同又称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买卖、赠与、借款等合同为典型合同。非典型合同又称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也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等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等合同。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两种合同义务承担的不同,从而使它们的法律适用不同,如单务合同履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等问题。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代价,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不需为从合同得到的利益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也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仍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通常,确认某种合同是否属于实践合同除须根据商务惯例外,还应有法律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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