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知识
一、内容提要:
1、法的概说
2、民法
二、考试目的和考试要求: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应考人员对法的概说、民法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代理的概念、分类,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民事责任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熟悉:法的概念、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和合伙的基础知识。
三、内容辅导:
本讲涉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节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熟悉)
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来保证实现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例题:下列关于法的概念,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B、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C、法是以个人意志形式出现D、法是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来保证实现的答案:C解析: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
二、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熟悉)
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例题: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包括( )。
A、 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通知文件E、部门规章答案:ABCE解析: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1、法律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泛指一切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来保证实现的各种社会规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狭义上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法的统称。这里说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概念。
在法律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例题:狭义上的法律,是指由( )依法制定,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法的统称。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务院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解析: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因此A项是正确的。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和公布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事项的规范性法文件的总称,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3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作为地方司法依据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例题:下列关于地方性法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B、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C、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但行政法规除外D、地方性法规效力不得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E、地方性法规是一种规范性文件答案:BC解析: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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