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准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28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报名费和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实务》),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报考人员于8月25日-29日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缴费发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11月8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2、《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规划局应于7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从外省转入的考生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另外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凭身份证件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3、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4、考前辅导另行通知。
5、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0591-87610301、8766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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