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土地利用特点
1.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属黄河冲积平原;
2.条件优越,垦殖历史悠久,全镇农用地186362.5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7.12%,其中耕地127701.0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2.85%;
3.农业用地面积较大。镇域内土地利用率已达89.07%,尚未开发的土地占10.93%,而且分布零星,难以实施规模开发;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耕地锐减,人均占有量下降幅度大,1996年到2010年间,人均耕地从1.48亩下降到1.45亩(江苏省1996年人均耕地1.43亩,2000年人均耕地1.46亩);
2.重用轻养,分散经营,耕地质量下降,限制了耕地潜力的进一步提高;
3.农业用地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主要以耕地为主,林地、园地较少,仅为总土地面积的14.10%,经济效益不高;
4.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利用率不高,土地利用效益未得到发挥。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潜力
1.增产潜力
从土地适宜性及土地潜力分析看,本镇气候、水文等条件优越,目前的耕种水平未能达到地尽其力。因此,通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激发农民耕种的积极性,使其加大农业投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从而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高农地产出水平,增加产量,提高耕种的经济效益。
2.增效潜力
现阶段农村居民点及建设用地规模较大,布局零散,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迅速膨胀的建设用地需求又导致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矛盾日益突出。通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村镇改造以及建设用地置换,可以增加建设用地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开发整理潜力
通过对全镇进行土地后备资源复垦开发、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工作,预测出在规划期间可以补充耕地13456.50亩。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规划总体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在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提高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证,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1.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并对土地实现严格的用途管制;
3.注重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促进城镇合理发展。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尽量少占和不占耕地;
4.加强土地整理,适度复垦开发,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从而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目标
到规划目标年,全镇非农业建设新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2449.10亩以内,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3456.50亩,耕地总量达到138708.40亩,耕地净增11007.40亩。
1.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2449.10亩以内,其中原规划下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690.00亩;规划建设用地置换指标483.00亩;规划农用地整理折抵指标750.00亩;省厅调剂指标526.10亩。规划近期1997-2005年期间建设占用耕地1225.00亩;远期2006-2010年期间建设占用耕地1224.10亩。
2.补充耕地指标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13456.50亩,其中土地复垦开发13002.20亩;建设用地复垦365.00亩;土地整理89.30亩。规划近期1997-2005年补充耕地量5533.10亩;远期2006-2010年补充耕地量7923.40亩。
3.净增耕地指标
规划期间净增耕地11007.40亩。规划近期1997-2005年期间净增耕地4308.10亩;远期2006-2010年期间净增耕地6699.30亩。
4.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全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22507.90亩,其中耕地114247.18亩,共269片,373块,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9.46%。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方针
在土地利用中应坚持以下方针:
1.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在规划期末实现规划制定时确定的本镇区域内耕地保有量目标,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2.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正确处理"建设"与"吃饭"、"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3.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4.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1.在充分分析全镇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预测各业用地需求,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
2.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
3.在非农业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合理安排;
4.按照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5.注重土地
复垦开发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十七条农用地调整
总量调整:基期农用地面积186362.50亩,占土地总面积77.12%;规划近期1996-2005年农用地190470.60亩,占土地总面积78.82%,净增4108.10亩;规划远期2006-2010年农用地面积196867.60亩,占土地总面积81.47%,净增6397.00亩。
1.耕地调整
(1)耕地近、远期结构: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127701.00亩;1996-2005年净增4308.10亩,近期耕地132009.10亩;2006-2010年净增6699.30亩,远期耕地11007.40亩。
(2)耕地减少的数量和去向:规划期末耕地减少量2449.10亩,其中用于村庄建设2179.10亩、交通建设20.00亩、水利建设250.00亩。
(3)耕地增加的数量和来源:规划期间耕地补充量13456.50亩,其中土地复垦开发补充13002.20亩、建设用地复垦补充365.00亩、土地整理补充89.3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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